您好,欢迎来到重庆金榜人才网!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 四川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站内搜索

手机扫二维码资讯频道

重庆金榜人才网资讯频道

手机扫二维码即可获知最新消息哦!

政策法规

四川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作者:txh更新日期:2015-04-30 09:18:50来源:互联网

【字号: 】 本条信息浏览人次共有25【我要打印】
文章概况:

        3月31日上午,我厅召开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闻通气会,厅养老保险处、省社保局相关负责同志向中央驻川、省和成都市主要新闻媒体,就我省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主要政策和办法作了通报。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经省政府同意,今年我省再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至此连续调整养老金进入11个年头。按照规定,此次调整时间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范围为我省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水平按照2014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确定;新增加的养老金将在4月底以前发放到位;调整办法为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着力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鼓励参保缴费的激励机制。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对我省艰苦边远地区,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挂钩调整的具体办法是:对于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按每超过1年增加7元调整。

  相关负责同志特别强调,国家所确定的调待标准是各省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0%,而不是每一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10%。这就意味着,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实际增加额可能超过本人退休金的10%,也有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实际增加额可能达不到其本人退休金的10%。同时,为进一步引导参保群众长缴费、多缴费,形成“长缴多得”的良性发展态势,我省将超过15年缴费年限的增发额从去年的每超过1年5元增加到7元。

本文关键词:

重庆金榜人才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如本网所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或版权拥有机构致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处理妥当。如有侵犯您的名誉权或其他权利,亦请及时通知本网。本网在审慎确认后,将即刻予以删除。

3、本网原创文章未经本网允许,私自转载者本网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转载请注明来源 重庆金榜人才网 http://www.jinbanghr.com/

编辑:txh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