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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

云南省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作者:txh更新日期:2015-03-30 14:02:41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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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概况: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监测工作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政府决策、行业发展、企业经营和居民消费服务,不断提高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实现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监测工作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政府决策、行业发展、企业经营和居民消费服务,不断提高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实现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监测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函》(商市运函〔2014〕95号),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 考核对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

  二、 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

  本考核采用量化计分方法,考核内容包括样本数量及质量、数据报送、市场运行分析、商务预报、信息泵、异常信息报送等六个方面,含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扣分指标,各项目基础指标满分之和为100分(分值设置详见附表1)。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如下:

  (一)样本数量及质量(基础指标22分)

  1、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基础指标7分)。

  考核指标包括地域覆盖情况(4分)和其他样本业态分布达标情况(3分)。(1)各州(市)样本要求覆盖到所有县级行政区域,且各县至少须有农贸市场和超市样本企业各1家,满足要求的计4分,不足按比例计分;(2)其他样本业态分布数量达到目标任务的计3分,不足按比例计分,目标任务见附件3。

  2、重要生产资料市场监测系统(基础指标4分)。

  各州(市)监测样本数量达到目标任务的计4分,不足按比例计分,目标任务见附件4。

  3、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基础指标9分)。

  考核指标包括月报企业规模及数量(7分)、旬报企业数量达到目标要求(2分)。(1)样本企业同时满足规模和数量要求的计7分,不足按比例计分。监测样本规模和数量目标任务见附件5。(2)报送旬报表的零售样本企业数达到全部零售样本企业30%要求的计2分,不足按比例计分。

  4、应急商品数据库(基础指标2分)。

  各州(市)应急商品数据样本数量达到目标任务的计2分,不足按比例计分,目标任务见附件6。

  (二)数据报送(基础指标40分,扣分指标10分)

  基础指标:

  包括总体报送率(4分)、及时报送率(36分)两项指标。(1)总体报送率为各地在考核日之前实际报送的报表数量与应报报表数量之比,即不考虑报表及时性的报送率,各地得分为本地区总体报送率与4之乘积;(2)及时报送率为各地在报表制度规定时间之前实际报送的报表数量与应报报表数量之比,各地得分为本地区及时报送率与36之乘积。

  各监测系统对报送数据时间要求如下:(1)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日报表(含百家批发市场日报、黄金周日报及临时启动的日报)及时报送时间为每日上午10时前,周报表为每周一上午10时前,月报表为每月5日18时前;(2)生产资料市场监测系统周报表及时报送时间为每周五16:00时前,月报表为每月10日18时前;(3)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旬报表为每月1日、11日、21日18时前,月报表(包括销售1表、销售2表及经营1表)为每月6日18时前,年报为次年2月10日18:00前,重点流通零售和餐饮企业黄金周周报表报送时间为黄金周最后一天上午10时前;(4)百县农村市场监测系统旬报表及时报送时间为每月2日、12日、22日18时前;(5)应急商品数据库监测系统月报表为每月8日24时前,年报上报时间为每年1月31日24时前。如遇节假日,及时报送时间相应延迟。

  扣分指标:

  包括数据差错率一项指标。每错1处扣0.2分,扣满10分为止。

  (三)信息泵(基础指标5分)

  考核指标主要是安装样本企业规模(3分)及数据上传率(2分):1.安装信息泵的零售及餐饮样本企业销售额之和占当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1%的计3分,不足按比例计分,所占比重超过1%以上,适当加分;2. 数据上传率包括日上传率(1分)和月上传率(1分)。其中,日上传率为在每日规定时间之前实际报送次数与应报次数之比,主要考核数据及时性,要求信息泵企业在每日上午10时前上传前一天数据;月上传率为每月5日前实际报送次数与应报次数之比,主要考核数据连续性与完整性,要求信息泵企业在每月5日24时前补全前一月漏报数据。

  (四)市场运行分析(基础指标15分,扣分指标24分)

  基础指标:

  包括动态信息(8分)、综合(专题)分析(7分)二项指标。

  1.动态信息反映周、旬等短期市场动态变化,包括情况描述和简要分析。各州(市)撰写市场动态分析必须是当月的,达到4篇的计8分,不足按比例计分。

  2. 综合(专题)分析反映月度、季度等较长时期市场运行情况,包括情况描述、原因分析、趋势预测等内容,篇幅一般在800字以上。每月撰写综合(专题)分析达2篇的计7分,不足按比例计分。

  为便于考核,市场分析材料以发至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邮箱(doom315@163.com)的为准,分析材料仅指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撰写的材料。

  扣分指标:

  包括黄金周市场分析迟报(缺报)一项指标。春节及国庆节所在月份对黄金周市场分析情况进行考核,各州(市)应于黄金周最后一天下午6点前上报有关分析材料,迟报的扣2分,未报的扣4分。

  (五)商务预报(基础指标18分)

  考核指标包括信息发布量(4分)、原创信息量(3分)、主站采用量(3分)、多渠道发布(4分)、县级开通率(4分)等五项指标。

  各州(市)开通本地商务预报后,每月发布信息数量达到120条的计4分,不足按比例计分。

  各州市原创信息量达到25条的计3分,不足按比例计分。

  主站采用率是指云南省商务预报采用数量达到6条的计3分,不足按比例计分。

  多渠道发布即与电视、广播、报纸、手机报等媒体开展合作,定期发布商务预报,每月通过一家媒体发布一期内容,计1分,计满4分为止。

  开通率是指县级开通率,各州市所辖县级商务预报开通率达60%的计4分,不足按比例计分。

  信息发布量、原创信息量、主站采用量、多渠道发布统计涵盖辖区内县级商务预报。

  (六)异常信息报送(加分指标10分)

  考核指标为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以下简称市场异常波动)信息报送。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因突然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造成粮食、食用油、肉类、鸡蛋、蔬菜、食盐、食糖、奶制品、瓶装水、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导致价格异常波动或商品脱销、滞销的状态。各地应按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市场异常波动信息。每报送1条市场异常波动信息,计1分,加满10分为止。

  为便于考核,市场异常波动信息以发至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邮箱(doom315@163.com)的为准。

  (七)组织市场运行监测业务培训(加分指标1分)

  组织本辖区监测企业开展业务培训的,加1分。为便于考核,以州(市)商务局将正式培训通知及培训情况传真至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为准。

  三、 考核时间

  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得分为月度考核得分的平均数。其中,每月20日前对上月情况进行考核,每年1月31日前对上年情况进行考核。

  四、其他事项

  省商务厅对月度、年度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各州(市)市场监测工作经费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具体事项由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负责解释。

  附件2:
云南省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项目及分值表
样本数量及质量(22分) 生活必需品
7分
生产资料
4分
重点流通企业
9分
应急商品数据库样本数量
2分
数据报送(40分,-10分) 及时报送率
36分
总体报送率
4分
差错率
-10分
信息泵 (5分) 企业规模
3分
数据上传率
2分
市场运行分析(15分,-2/-4分) 动态分析
8分
综合(专题)分析
7分
黄金周市场分析迟报(缺报)
-2/-4分
商务预报(18分) 信息发布量
4分
原创信息量
3分
主站采用量
3分
多渠道发布
4分
县级开通率
4分
异常信息报送(+10分) 市场异常波动信息报送
+10分
市场运行监测培训(+1分) 报送州市商务局正式培训通知及培训情况
+1分

  注:“+”表示加分指标,“-”表示扣分指标

本文关键词:监测工作 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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